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4-06-04
近日,经自治区科技厅会同财政厅、民政厅、呼和浩特海关、满洲里海关和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,采取集中核定等方式分类进行核定,确定了自治区第三批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院所、转制科研院所和社会研发机构名单,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内蒙古研究院位列其中。
这一政策优惠,将有利于研究院团队在科研活动中节省成本,提高科研效率,并通过引进和使用国际先进的科研设备与技术,加强与国际先进科研机构的合作与交流,进一步提升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,有力助推当地能源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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